幻灯二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彩虹无人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191,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6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6号)核准,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40,259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0,699,997.40元,扣除发行费用7,407,773.81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3,292,22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45号《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合计42,240,259股,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批准于2021年11月17日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4名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191,094股,占公司总股本996,985,000股的比例为2.3261%,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前)926,785,527股的2.50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5、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注: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天投资承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8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航天投资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且上述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航天彩虹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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