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无人机反制设备原理(无人机反制的「罪」与「罚」与「恕」)

近年来无人机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加之反制设备的高额利润,使无人机反制的市场需求大幅度增长,各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试验。

据相关资料显示,无人机反制行业市场呈爆发式增长的态势。预计2017~2022年间,反无人机市场将以每年约23.89%的速度增长,到2022年,市场总额将达到11.4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的反无人机系统需求将占全球市场的30%。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下国内无人机反制行业发展虽快,但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还缺乏标准规范和有效监管。在生产环节上,无人机反制行业刚刚起步,研发生产资质、产品技术标准、安全规范要求都不到位,市场透明度低,行业需求大、门槛低、利润大,让组装生产企业趋之若鹜。甚至个别低端设备,具有无线电和遥控通信基础知识的爱好者、个人就可进行装配。

混乱中的「罪」

截至目前,无人机反制设备的行业标准和监管规范尚未正式出台。相关销售环节上,渠道监管不到位,甚至个人通过网络就可购买到有关装备。

这就引申出了当下无人机反制设备的三大隐患:

1、成为不法人员的电子攻击武器

相对于重重管理下的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获取更容易,操作更简单,隐蔽性更强。对反制系统的使用操作主体如不进行严格管控,一旦被违法犯罪分子掌握,无人机反制系统将成为电子武器,对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这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不法人员可通过无人机反制系统干扰、破坏无线电通信链路,入侵无人机飞控系统,攻击后台系统,截获、打击警用无人机,造成警卫通信保障体系瘫痪;或是引起无线电干扰,影响空中电波秩序;甚至截获卫星频道,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例如2019年11月初,东北某养殖企业为防止有人使用无人机投毒而私设无人机反制设备,导致黑龙江哈尔滨机场多架航班在近地起降过程中频繁出现GPS信号丢失现象,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排查,对违法设备依法取缔,事件导致热议,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

2、干扰正常的执法和安保工作

在外观设计上,当前主流的无人机反制设备前移动式反制设备,其外观很多是枪、炮等形状,尤其是手持设备很多都被设计成逼真的枪状外观,这在安保活动中会给警卫工作带来干扰。

首先是在远距离和视觉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极易将反制设备误判为真枪,对制高点控制和狙击手造成视觉干扰,甚至导致误伤。其次是将真枪误认为是反制枪而漏管漏检,暴恐分子若将真枪外观改装成无人机反制设备,伪装成无人机反制设备而将枪带入核心现场或进行隐蔽,将对警卫和安检工作构成重大威胁。

酷似G11无壳弹步枪的"尖兵一号"反无人机设备

据业内某专家透露,在2018年在某重大活动安保中,工作组在进行研判时,首度发现了此类安全隐患。他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安保勤务的干扰,要求将手持反制设备外观用醒目鲜艳的橘黄色进行颜色标识,反制设备操作人员的服装和反制枪体用“无人机反制”等进行标识,并要求安保圈各检查站注意对无人机反制设备的检查。

但令人遗憾的是,此类措施并没有成为行业标准加以流传。

3、引发其他犯罪行为

除却上述问题外,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被违法犯罪嫌疑人掌握操控,用来实施对民用无人机的破坏,那么轻则造成负面舆情,重则危害公共安全。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已有地方已经出现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干扰正常飞行的无人机,并进行非法获取,再通过互联网贩卖获利。还有的商家利用反制系统进行恶意竞争,干扰破坏其他厂商正常的群飞表演活动等,造成负面影响。

例如2021年1月25日晚,在重庆朝天门码头发生的“无人机集体撞楼事件”中,便有网友猜测称:“有不法分子通过无人机反制设备对正在表演的无人机群进行干扰破坏。”

未明确的「罚」

关于无人机反制系统的管控,当下仍属于较为空白的局面。主要是无人机作为新兴产业,其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安全监管手段仍待进一步完善,又何谈规范发展更晚的无人机反制系统的行业。

根据相关规则来看,有关部门2016年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基础上,增加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有关规定,在销售环节加强了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而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要求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需在全国统一平台备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唯二的能对无人机反制设备进行管控的法案,仅仅只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买卖双方的身份,但并未对灰色渠道进行打击。

就目前来看,研发生产、购买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尚未完善;军队、工信、无线电、技术监督和公安等部门对于无人机反制设备的管理职责仍待进一步划分;相关的数据中台仍待建立,以管理各单位拥有设备的来源、类型与相关参数,以期进行更加规范的监督管理。

曙光下的「恕」

在无人机产业快速崛起的当下,民用无人机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在迅速发酵,其发展衍生出的各类重大安全事件引起了各国国家安全部门的关注。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面对无人机带来的各种威胁,除了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还需要强有力地无人机反制技术手段来实现对无人机的有效管控。

可以预见的是,加强反制系统的科学监管是未来对“低慢小”管控演进的必然趋势,是适应新时代公共安全的需求,是精细化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而在人员管理、行业法规、实际应用等问题都仍待规范的当下,山东、深圳等多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已对无人机反制设备的类型、应用范围有了初步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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